免职和撤职的区别-【业务知识】公务员撤职和免职的区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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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,很多人是把“免职”与“撤职”的概念混淆了,“免职”并不等同于“撤职”。
撤职是一种惩罚性行为,表明被撤职人员有重大过错,如违纪工作严重失误,甚至是有违法行为等。
免职有时不具有惩罚性,其适用于包括因调任其他工作、轮岗交流、任职期满、退休等因素而引起的免除其所任职务的行为。同时,问责免职也用于有过错行为的公职人员,但相对于撤职而言,其过错程度要轻一些,或者其行为的性质还有待进一步查清核实,只是当时已不适于继续任职而先行免职。
下面,我们再来看看撤职和免职的区别。
1.原因不同。撤职是被撤职人员有过错,如违反纪律、工作严重失误,甚至有违法犯罪行为等。而免职可以适用于包括因调任其他工作、轮岗交流、任职期满、退休等因素而引起的免除其所任职务的行为。
2.程序不同。撤职的程序复杂、严格;免职程序简单。撤职具有惩戒性,不仅是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权的重要形式,也是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。
3.性质不同。撤职具有惩戒性,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。免职是正常工作变动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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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事君,原来是领导职务,因为工作调动原因,被免掉职务后,如果再次提拔为同级别领导职务,还需要履行推荐、考察程序不?
人事君
要的!
但是关于转任,有这样一条政策:曾经担任领导职务,转任职级公务员后,再次转任领导实职是不需要试用期的。
举个例子:张三是一名副镇长,工作原因,调到县里后,被免掉了副镇长的职务,变成非领导职务:四级主任科员。如果张三在县里再次任副科长,是需要重新履行推荐、考察程序的——只是不需要试用期而已。
对公务员来说,最重要的是个人的级别,如副科级、正科级等等。
张三是副科级,可以是副镇长,县里的副科长,省里的四级主任科员,可以在不同层次的单位交流任职,职务可以不一样,但副科级的级别是不变的。
张三交流的时候,唯一可以带走的是级别,但带不走职务。因为职务是有固定职数和固定岗位的,上述例子中,张三所在的镇,副镇长的职务是写进三定方案的,固定在乡镇,不能被带走的,如果人交流走了,副镇长的职务必须留下,留给下一个人,因此在调走时候,必须要将其副镇长的职务免掉。
来源:组工学堂
运维:赵冰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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